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和贸易救济制度”。
从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到这次《决定》,都对发展跨境电商做出了重点强调,相关工作部署也越来越具体,说明无论是今年具体的工作还是未来五年中长期的规划,跨境电商都受到高度重视。
近年来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据统计,从2018年到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从1.06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38万亿元人民币,5年间翻了番;除了2021年之外,其他年份增长率都远远超过我国进出口总额增长速度;即使是增速最低的2022年,增速也达到9.8%;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也从2018年的3.46%增长到2023年的5.66%。国内知名的跨境电商平台在全球业务增长迅速,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
跨境电商的快速增长是中国外贸发展新优势的折射。当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各类生产要素禀赋结构也变得比较均衡,依靠低成本劳动力优势来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成本的优势大大减弱。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在经历升级的同时,传统贸易产业也在迫切地寻找新的比较优势。
而这一新的优势就是分工细化导致的综合成本优势。这是因为我国具备一个特殊国情和面临一个特殊机遇,特殊国情就是巨大的人口规模和国内市场规模,这样特别有利于形成国内分工细化和规模经济效应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这极大提升了分工细化的收益;特殊的机遇就是数字技术的广泛利用,极大降低了分工成本。所以中国国内分工水平有较大程度的提升。国内分工水平的提升可以降低产业综合成本,抵消要素成本的上升。
数字平台是分工细化的具体执行者,平台集聚了大量的供给方和需求方,需求方通过平台发送指令,供给侧的生产要素就立刻开始分工协作,完成需求方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移动支付、快递物流、信息通讯、快速反应、需求预测和供需匹配等数字技术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交易成本的下降可以部分抵消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的上升,从而维持综合成本优势。
当数字平台的触及范围拓展到全球时,就可以将中国国内分工细化的优势传递到国外,跨境电商平台就成为这样一种载体和媒介。跨境电商平台一端连接着国内产业带或者产业集群,另一端连接着国外的市场,成为数字时代国内供给与国外需求进行匹配对接的重要平台。当前国家推动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就是加速将原本地理空间集聚的产业带或者产业集群,上升到数字空间集聚,从而使得产业带、产业集群内部或者之间由于分工细化所带来的所谓外部规模经济效应更好地发挥,进而维持产业综合成本优势,从而成功地实现国内产业优势从低成本生产要素优势向分工细化优势转换。
二十届三中全会用非常多的文字表达了对于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的海内外物流的支持,比如“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在这样一个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中用这样具体的笔触来支持跨境电商建设海外物流设施,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于跨境电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支持。
近些年来国内电商发展日新月异,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使得人们只需要动动手指在平台上点击一下,就可以迅速获得服务的交付,这其中国内物流的迅速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为物流是产品交付阶段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物流成本高低从本质上决定着整个业务成本的高低。这一点从近年来我国每年快递包裹数量就可见一斑。
从2011年到2023年,我国快递量从36.7亿件增加到1320.7亿件,单件快递成本则从20.65元下降到9.14元,年人均快递使用量也从2.7件提升到94件。未来跨境电商要追求进一步发展,布局国外物流系统和基础设施非常重要,这样才能进一步降低产品到消费者手中的交付成本,使得国外消费者更加低成本更加快捷地收到所订购的产品,从而进一步降低贸易成本。此次《决定》对这一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这一工作和目标得到具体实施和实现,那么中国的跨境电商就有望对全球物流产业也带来重组性的影响,并使得多年来数字技术应用对于国内分工的细化作用,拓展到世界。如果说几十年前,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引进国外技术、资源和产业,极大促进了中国国内的产业分工,中国也因此全面融入全球经济,那么当前和今后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以及海外物流的布局,就将是中国国内分工细化推进全球范围内的分工进一步细化,并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部分新动能。